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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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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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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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0〕52号


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通知精神,教育部和教育厅已启动2021年的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教育部因正在组织专业目录修订、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工作,新专业目录拟后期公布。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不耽误2021年招生,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按照现有专业目录做好非国控专业备案,特别是新增国控专业申报的材料准备、初审等工作。为确保我院2021级招生专业的备案和新专业的申报,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针对本系近三年各专业招生情况,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做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提升学院高水平高职校的指标含量。(注意下面提示的“双高”标准

高水平专业群内涵要求:

1.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2.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3.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高水平高职校内涵要求:

1.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4.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二、各系要对照教育部高职专业目录申报新专业,不可自拟专业名称,专业方向除外。国控专业的申报要准备详实充分的材料,所有申报国控专业的内涵要件不可缺项。

三、各系要结合本系的师资、教学资源、实践基地等办学条件,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申报新增专业。不鼓励盲目开设新专业,在现有专业内涵建设上做规划、做整合。

四、各系各专业要站在学院全局发展的角度统筹专业布局,严格执行教育厅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方案,2021年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不予开班。

五、各系申报和备案的专业统计表和专业申报全套资料请于10月9日中午12点之前报教务处夏妍。

教育厅另有安排的会及时通知各系。

 

附件:

        附件2:2020年度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专业申报表.docx

        附件1-1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W020191008409109188611.doc

        附件4:2020年度高职院校新增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doc

        附件3:2020 年度高职院校新增专科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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