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2020〕53号
关于2020-2021-1学期综合素质类课程
选课安排的通知
各系:
现将本学期综合素质类课程选课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选课任务。
一、开课对象
2018、2019级尚未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综合素质任选课学分的学生。
二、开设课程(见附件1)
三、选课时间
2020年10月3日0时至10月6日12时。
四、选课方法注意事项
(一)选课方法(见附件:选课流程)
(二)注意事项
1.因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对于综合素质任选课的学分要求不一致,请各系辅导员及教学秘书详细对照计划要求的毕业学分通知学生选课。
2.因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调整,2018级及以后年级驾驶证已不计入综合素质任选课学分。请各系辅导员及教学秘书注意。
3.每个学生最多只能选择2门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重复选课所获学分不累计。
4.每门课程限定总选课人数,如本学期选不上,只能下学期再选。
5.请注意选课时间,如在选课时间内未完成选课,系统将不再开放,学生只可下个学期再进行选课。
6.综合素质任选课每学期重复开课,不安排课程补考。学生一旦选课成功,必须按课表安排认真完成学习并参加课程考核,否则成绩单中的“缺考”状态将影响评优甚至正常毕业。
7.课程名单中每门课程名称后的数字为课程的系统课程代码,学生可在选课时直接输入课程代码进行课程查找。
8.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均为网络课程,不存在上课时间以及上课地点。
五、开课时间及学习方式
1.开课时间:网络课程开课时间均另行通知
2.学习方式:本学期开设的综合素质任选课课程均为网络课程,选课学生可随时随地登录相应课程平台在线学习。各课程平台登录方法于开课前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维康
联系电话:18032770560
附件:
教务处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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