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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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完成2019年度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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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1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19年度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学院承担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立项项目,以及准备增补的新增项目。

      二、评价依据

      依托学院优质校建设方案(附件2)相关建设内容,以各承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为标准,围绕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第二部分“改革发展任务”,对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报告准备

      (一)项目点绩效报告

      承担项目点部门要撰写每个项目点的绩效报告,绩效报告要按照建设方案中建设内容逐项对照完成,以标志性成果、取得的主要成绩、建设完成情况、数据分析、定性描述凝练本年度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

      (二)优质校建设报告

      教务处负责编制学院优质校报告,各责任单位按照学院优质校建设项目任务分工(附件3)各自完成部门报告,交教务处汇总。

      四、工作安排

      2020年1月14日前,各承担项目点部门向教务处报送2019年度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各项目点绩效报告;各责任部门报送部门绩效报告。

      2月15日前,教务处根据项目点、各部门绩效报告,修改完善学院2019年度优质校建设绩效报告、财经商贸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绩效报告。

      2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各项目点承担单位完成绩效数据准备工作。

      河北省行动计划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承担项目点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做好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整改提高,保证行动计划达到预期目标。

      (二)院校2019年度各项目点绩效报告格式要按照《材料格式》(附件5)要求撰写。

      (三)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需在绩效报告后分别提交资源库和在线课程所在平台及有效网址。

      (四)各部门2019年度项目点、各部门绩效报告电子版发送至774117077@qq.com。


附件1关于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20〕1号).pdf

附件2.优质校建设方案.docx

附件3优质校建设任务分工.docx

附件4国家教育改革实施方案.docx

附件5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docx

附件6绩效报告书写格式.docx


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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