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2学期教师课时费核对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2021-2022-2学期教师课时费核算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组织本部门专兼课授课教师做好核对工作。有关课时费核算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部认真做好教学的督导工作,切实保证本系部专兼教师履行了所有教学环节,并做到了保质保量。各系部主任及教学副主任为本系部课时费发放核对责任人,确保课时费发放不出现漏发或多发情况,避免造成审计责任事故。
2.表中新课系数以各系部提交的《上新课、新上课教师审批表》为依据。
3.班容量系数根据开课通知单“上课人数”确定。
4.教师每学期(年)课时总量严格按照以往控制标准执行:专任教师每学期总课时≤320(含实训课时),兼课教师每年总课时≤128课时(含实训课时)。超出总量控制标准的课时不予计发课时费。
5.各系部提交的2021-2022-1学期专业技能训练课课时已审核并在本学期核发,请相关教师自行核对。
6.请课程所属系部组织授课教师认真核对课时费核算表中的上课人数、新课系数、班容系数、职称、教师类别、教工号(请务必核对,否则影响财务计发)、授课课时、课时费等关键字段,核对无误后经授课教师本人签字。请任课教师务必仔细核对,如与实际上课人数有出入,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系部教学秘书反馈,系部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核查。
6.教师核对签字资料由各系部留存备查,如后期教师对课时费有异议而又查不到教师签字资料的,由各系部自行负责向教师解释。
7.教师对课时费核算有异议的,由教师所属系部汇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务必于3月25日上午12点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22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3983739@qq.com.
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
Copyright © 2020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版权所有 冀ICP备05002807号-111
教务处长信箱jwczhang2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