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教师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丰富教师专业经历,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范围
1.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的教师;
2.承担专业课、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校内专任教师;
3.承担实践教学、指导专业实习的教师;
4.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本职工作允许的情况下,支持行政处室管理岗位的兼课教师积极到行(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5.学院新引进青年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企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的时间要求
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年到行业、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二个月。对于刚毕业来校、无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专业教师,必须先在两年内脱产参加不少于三个月实践锻炼后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三、形式及内容
(一)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是指脱产不少于一个月时间到行业、企业的某一岗位顶岗生产、服务或具有实质工作任务的挂职锻炼。教师在行业、企业里有确定岗位,进行独立工作。除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对行业、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在贡献知识与技术的同时,吸收行业、企业管理、技术经验,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原则上无企业经历的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教师应到企业顶岗实践、挂职锻炼。
1.教师要制订个人实践锻炼计划,明确顶岗锻炼的目的、方法、形式和预期效果等。
2.教师要做好顶岗锻炼的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同时,有请假等特殊事情不能到岗时须至少提前一天报告系部。
3.顶岗实践结束后,教师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总结实践成果并提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改等方面建议(必须与自身发展和专业发展相结合)。
4.系部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顶岗实践汇报会。
(二)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
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可以以脱产或不脱产的形式进行。脱产进行时,时间应不少于三个月。不脱产进行时,一定时期内应要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形式,单个企业或项目的合作研发、技术服务可连续累计。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专业教师、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可从事技术服务工作。
1.教师要提供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的对方单位的邀请函(或证明)和详细的研发计划或需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2.教师要做好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同时,改变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形式时要至少提前一周报告系部。
3.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结束后,教师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总结实践成果并提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改等方面建议(必须与自身发展和专业发展相结合)。
4.系(部)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汇报会。
(三)蹲点指导实习
蹲点指导实习是指学生集中性地到行业、企业实习时,教师全程参与具体的批量定期实习指导。
1.教师应制定改进型的实习指导实践锻炼计划,并报系(部)核准。
2.教师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实践锻炼计划,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
3.实习指导结束后,教师应提交实习指导实践锻炼报告。实践报告应不少于2000字,总结实践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就实验实训环节提出建议。
4.系部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集中性指导实习汇报会。
(四)实地考察、调研。
实地调研是指为了专业申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和行(企)业需求等原因,有组织、有计划、有明确目的利用业余时间深入行(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学习的活动。
1.实地调研必须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并报(系)部核准后实施。
2.每位教师都应做好实地调研的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
3.调研结束后,必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必要时系(部)要组织一定形式的汇报会。
4.作为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统计,原则上,每次实地调研的可统计时间以不超过10天计。
(五)跟班锻炼
教师跟随行(企)业某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熟悉工作日程与安排、工作流程及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做好笔记,进行整理,归纳出与专业教学相关的内容。采取脱产或非脱产的方式。脱产进行时,时间应不少于二个月。不脱产进行时,要制定工作安排计划,形成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形式,确保实践效果。
教师要做好跟班锻炼工资记录,切实学习实际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锻炼结束形成不少于2500字的学习心得,并在系(部)召开经验分享会进行交流。
(六)技能培训
教师到行(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实践工作中熟悉与掌握工作技能。采取脱产或非脱产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必须提交不少于2500字的培训总结。以系(部)为单位召开技能培训的汇报会。
(七)其它形式
鼓励教师通过其它灵活多样的形式参加专业实践。
四、外出实践的管理与要求
(一)要求
1.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原则上优先考虑各系(部)校企合作企业。
2.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行业企业原则上在省内范围,不鼓励跨省跨专业实践。
3.教师到行(企)业专业实践,应做到深入一线,参与生产与管理,广泛调查研究,以行(企)业员工的身份要求自己。
4.教师专业实践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学院的有利条件积极为行(企)业服务,真正让学院和行(企)业双方都从中受益。
5.教师在行(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结束后,完成一篇有价值的实践总结报告,获取或提高一项专业技能。
6.提倡教师以团队的形式(不少于3人)深入行(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7.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可以自主选择脱产或非脱产,如进行脱产方式,要求连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8.教师专业实践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生产、管理、保密、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等各方面规定,认真填写实践手册,以备检查和考核使用。
9.教师参加专业实践,行(企)业与教师双方必须签订相关协议。
10.专业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时长。
(二)组织管理
1.人事管理
(1)专任教师深入到专业对应的企业、行业一线,以挂职、合作研发蹲点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实践经历,将作为重要的进修阅历并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年终考核、岗位分级、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2)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或工程实践经历,从未参加过企业实践锻炼的人员不能评聘相关专业的教师系列职称。
(3)教师专业实践的时长每次不可超过1年。教师实践期间,原则上应正常参与系(部)统一组织的重要会议和学习活动,因故无法参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学校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无故缺席按旷工论处。
(4)未经批准擅自联系下企业者不享受任何待遇,累计达到45个工作日按自动离职处理。
(5)为真实掌握专业实践教师的学习、工作情况,教务处应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派出检查小组,进行走访检查,对教师专业实践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依据检查结果报人事处,依据标准进行惩处:
经检查专业实践教师一次不在岗,提出黄牌警告;
经检查专业实践教师二次不在岗,当月绩效工资减半;
经检查专业实践教师三次不在岗,扣发实践期间的全部绩效,并按教学事故处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6)学院鼓励公共课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结合实际到企业考察、调研,但外出实践需经所在部门和系(部)同意,但不占所属系(部)的计划。
2.系(部)管理
(1)各系(部)每学期必须有教师进行专业实践的规划,使其真正成为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确保“双师”培养有质有量;
(2)各系(部)根据具体工作安排, 每学期排课前应拟订下一学期教师进行专业实践计划,并向教务处提交《专业教师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1),向到外出实践的教师明确培养锻炼要求,协助外出实践教师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3)各系(部)专任教师每年到行(企)业实践的人数一般为教师总数的5-10%,且参与面要广,原则上不重复安排。
(4)系部领导要关心教师在行(企)业实践的实际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涉及教师责权利的各相关事项及时通知到教师本人。
(5)各系(部)应建立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专项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6)系(部)应与外出进行专业实践的教师制订科学合理的目标,商定实质性的考核内容、成效列入目标任务书,并在《教师下企业锻炼计划审批表》中明确应达到的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要求。申报材料经所属系(部)签字同意后生效,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7)系部应建立实践接收企业资料库,对教师实践企业有整体把握与审核,确保接收单位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要求在华北地区范围内并具备一定规模,在本行业较有影响力。
五、专业实践教师的申报程序
(一)专业实践应由本人在专业实践开始前至少两个月提出申请,填写《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并附专业实践方案(含企业简介、明确专业实践岗位、起止时间、具体办公地点、如有办公室需注明办公室门牌号、工作内容、与企业商定的出勤、业绩等方面的规定等。具体工作时间),经所属部门批准,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后进行。
(二)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教师申请外出实践时,原则上优先选择校企合作企业,在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后,填写《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并附专业实践方案(含企业简介、明确专业实践岗位、起止时间、具体办公地点、如有办公室需注明办公室门牌号、工作内容、与企业商定的出勤、业绩等方面的规定等),再向锻炼企业所属系(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向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三)如有需要,学院、系部也可直接选派教师深入行(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同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四)教师进行专业实践期间的日常考勤及考核由所在实践单位负责。教师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日志》,形成实践记录手册。
(五)外出实践教师应仔细填写实践专项档案,认真积累实践材料,确保实践资料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妥善保管确保可查,实践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完整文件备查。
六、考核与待遇
(一)考核
1.教师专业实践结束后,需向教务处提交实践专项档案文件进行考核,档案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教师专业实践审批表》并附专业实践方案
《教师专业实践协议》
《教师专业实践考核鉴定表》
教师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不少于2500字)
《教师专业实践记录册》(封皮)人
《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日志》
系部对教师专业实践质量分析报告(不少于2500字)
对方单位的书面鉴定、技术培训的邀请函(或证明)
其它在专业实践期间取得的与实践内容相关的教科研成果或为行(企)业策划的项目、管理方案等材料,
经专业实践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教师本人所属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2.教务处根据一线督导情况和教师提交的实践档案内容进行考核,分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二)待遇
1.教师脱产(集中)进行专业实践期间享受在岗时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2.非脱产进行专业实践,按每天3课时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不计课时费。
3.教师进行专业实践的交通费、住宿、补贴等费用等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核销。
4.教师专业实践经历作为学院遴选精品课程、认定骨干教师、选拔专业带头人的必要条件,并作为评聘职称的重要条件。
七、附则
1.本办法于2019年 月 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教师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专业教师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
2.教师专业实践审批表
3.教师专业实践协议
4.教师专业实践考核鉴定表
5.教师专业实践记录册(封皮)
6.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日志
附件1: 专业教师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
序号 | 系部/教研室 | 姓 名 | 学历学位 | 职称 | 专业方向 | 实践企业名称 及详细地址 | 实践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 实践预期成果 | 实践时间 | 实践形式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附件2: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专业实践审批表
系(部)(20 年)第 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学位 | 专 业 | ||||||||||||
所在系部、专业方向 | 职称及聘任时间 | ||||||||||||
近两个学期从事的主要教学工作(含讲授课程、实训工作等) | |||||||||||||
专业实践形式 | □挂职锻炼 □跟班锻炼 □技能培训 □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学生实习指导 □考察观摩 □其它方式 | 专业实践方式 | □脱产 □非脱产 | ||||||||||
企业名称 | |||||||||||||
企业地址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人职务 | 办公电话 | |||||||||||
企业简介 | |||||||||||||
实践锻炼岗位及内容 | |||||||||||||
实践岗位: 实践内容:
| |||||||||||||
实践锻炼的计划:(包括实践锻炼的时间、目标、计划成果,工作形式等内容) | |||||||||||||
教研室(或专业团队)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系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企业意见:
同意接受该同志到我单位实践锻炼,拟安排工作岗位或从事工作项目为 。 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正反打印,教师所属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各执一份
附件3: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专业实践协议书
甲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系(部)
乙方:(实践教师)
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规范教师下企业锻炼工作,经双方协商,就我系教师赴单位实践锻炼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锻炼目标:
1、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生产技术特征与生产流程。
2、参与企业项目实施,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
3、密切校企关系,为今后学生下企业生产锻炼打下良好基础。
二、锻炼要求:
1、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修养和礼仪,视自己为企业的员工,无故不得旷工、迟到或早退,要给企业留下良好印象。
2、熟悉企业环境,牢记安全规程。
3、必须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深入生产一线,参与现场技术问题研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教学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工作内容等:(明确锻炼时间、工作地点、部门、工作岗位和任务)
1、企业名称 。
2、企业锻炼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工作岗位 。
4、工作任务或职责 。
四、实施与考核办法
1、下企业锻炼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活动计划审批表》。所在系汇总后报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2、参加顶岗实习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3、顶岗锻炼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4、在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必须做好每天的顶岗锻炼日记,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5、每位教师必须在顶岗锻炼结束后两周内写出3000字的书面总结,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一起交系部。
6、顶岗锻炼结束后系部将根据锻炼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7、相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挂购。
8、下企业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经鉴定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五、因各种原因要改变学习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本人、系、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
甲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乙方(实践教师):
(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教师专业实践考核鉴定表
系(部)(20 年)第 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学位 | 专 业 | ||||||||||||||
所在系部、专业方向 | 职称及聘任时间 | ||||||||||||||
计划实践锻炼的形式:
| □挂职锻炼 □跟班锻炼 □技能培训 □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学生实习指导 □考察观摩 □其它方式 | 专业实践方式 | □脱产 □非脱产 | ||||||||||||
实践锻炼的主要成效:(本表所填不超过300字,另附实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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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间、部门)鉴定部分 | |||||||||||||||
导师姓名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学 历 | 专 业 | ||||||||||||||
工作部门 | 职称、职务 | ||||||||||||||
企业实践记录 | 起止时间 | 实践部门 | 实践内容 | 证明人签字 | |||||||||||
企业鉴定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系(部)评鉴意见: 1、实践锻炼效果: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2、本次实践锻炼时间累计: 个月( 或 天) 系(部)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评鉴意见: 实践锻炼效果: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评鉴意见: 1、实践锻炼效果: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2、本次实践锻炼时间累计: 个月( 或 天)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A4纸双面打印,教师所属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各执一份。
附件5: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教师专业实践记录册
教师姓名
所属系部
所在专业团队
2019年教务处制
附件6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日志
时间 | 地点 | |||
近阶段( )工作任务和锻炼的目的 | ||||
今日工作计划 | ||||
实践锻炼过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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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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