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2021〕67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落实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保证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院将于第10周(11月3日-11月4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与督导组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教学检查工作,配合教务处及督导组,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检查等活动,全面了解本系部的教学工作状况,发现本系部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内容
1.规范教学文件:进一步检查教案准备,重点检查上新课、新上课教师教案的准备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授课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等。
2.落实听课制度:检查系部教师听课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6学时。系部主任和教学副主任以及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得少于10学时。听课要有针对性,特别要听中青年教师、新上课、上新课教师的课,并做好点评和指导工作。听课记录由系部留存备查。
3.召开师生座谈会:各系部要积极开展期中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运行、教学秩序情况,以及针对目前教学管理的突出问题、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的意见,检查后要形成总结进行上报。
三、专项检查
1.课堂教学效果专项检查。教务处及督导组将随机抽查听课,检查上课内容是否与课程标准相符,教学进度是否与授课计划相符,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否合适。
2.课程思政案例专项检查。“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建设项目是否将思政元素与课程内容有机融合,进行有体系化的设计,同时凸显专业特色等。
3. 实践教学检查。11月4日教务处将协同安全工作处对实训室安全、日常管理情况以及实训室文化建设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各系部在检查工作中要保留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组织自查,提前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2.在组织学生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价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对信息反馈情况要进行认真整理和综合分析,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提交材料中有所体现。
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以各系为单位,结合期中教学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并将“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于月11月8日前报教务处质监科。
附件1:
67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系部: (盖章) 主任签字: 填表日期:
项 目 | 总结内容 |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总
结 | 包括通知中检查的所有内容
|
本 学 期 教 师、 学 生 管 理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 |
其 他 意 见 或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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