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 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 号),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推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发和利用,推动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及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下的教学建设与 教学改革,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培养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 专门人才为指导,深化教学改革,使各门课程在课程设计、 教学团队、教学资源、教学效果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建 成一批教学资源丰富、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和社会学习者 欢迎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 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 息技术共建共享。
二、建设范围与内容
1.人才培养计划中连续开设 1 年以上的各类课程。
2.课程建设内容
(1)基本资源: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团队介绍、教学 标准、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章节测试、题库、作业、试卷、 在线教学活动、学习资源等。
(2)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 清楚,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应包括涵盖主要知识点, 教学视频时长一般 10 分钟左右。
(3)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 教学和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素材资源库、 在线注册/考试系统等。
建设内容与标准参照《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精品在线开放 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
三、建设要求
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如下:
1.课程负责人近3年完整承担过建课课程教学任务、主讲教师近 5 年完整地承担过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2.主讲教师有较丰富的教改成果或获奖项目,具有“双师 素质”的教师不低于 70%;行业企业人员能承担主要的实践 教学任务。
3.专业课参与人员不超过5人(不含课程负责人),公共课参与人员不超过7人(不含课程负责人)。
四、课程评审与管理
(一)课程评审
1.自评和申报 自评和申报工作由各系(部)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学 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自评报告)》,并按要求将相 关材料报教务处;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同期可申报省级建 设立项;省级课程可申报国家级建设立项。申报时间一般在 每年的 5 月份。
2.遴选或验收评估 教务处每年组织新增遴选一批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并进行年度考核,对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一次验收评 估。
3.结果审批 每年新增遴选和验收评估同时进行。教务处将评审结果 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连同异议情况提交教学管理 委员会审议确定。对新增遴选课程授予“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通过验收评估课程保留原称号;未通过验收评估课程限期整改,整改期为半年。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课程,取消原称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并追回立 项建设资金。
(二)日常管理
1.实行学院、系(部)二级管理。
2.教务处负责全院课程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对申报课 程进行新增遴选和验收评估;对各系(部)课程建设实行目 标和动态管理,并以年为单位进行阶段性检查;在全院范围 内组织课程建设成果交流;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在线 开放课程。
3.课程归口系(部)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课程负 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制定课程建设期内的整体规 划(包括课程改革项目、任务分解与完成时间等);每年末 各系(部)要检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包括规划落实、教改 成果、经费使用等)。
(三)职责
1.建设期内,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至少 在全院范围内举办一次关于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讲座;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至少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一次观摩课 演示。
2.课程组应按照建设规划持续推进课程建设,建设周期内至少要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 式方法等方面完成一项院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3.课程组要对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及时进行更新,年更新 率达 10%以上。
4.课程负责人对课程组成员的教学效果负有监控和督导 权,课程组成员有随时接受听课的义务。
(四)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 系(部)教学包干经费和学院专项经费。
2.学院专项经费管理 经费由课程团队在课程建设期使用,实行课程负责人负 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用于师资培养产生的会务费、交通 费、住宿费;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设计(教案)、教 材(讲义)、教学录像、电子教材等基本教学资源的制作费; 案例库、素材资源库、演示/模拟/仿真系统等拓展在线开放 教学资源制作费;申报上一层级相关课程发生的费用等。严 格控制招待、购置礼品、发放奖金等支出。
五、政策支持
1.各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其课程 建设成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2.年终考核时,按学院量化考核办法为获得精品在线开 放课程的系(部)加分。
3.立项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学院给予课 程组 2 万元建设经费,建设期 1-2 年,分两年拨付;同时, 各系(部)须按 10%的比例配套建设资金。建设经费在建设 期内分期按比例拨付。
4.被评为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给予课程组 3 万元 的奖励;被评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给予课程组 1 万元 的奖励;被评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给给课程组配备笔 记本电脑,用于后续课程建设。
六、附则
(一)本办法于 2020 年 7 月 2 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 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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