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2020〕22号
关于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制(修)订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学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纲领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人才培养计划直接决定着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2019年6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人才培养计划要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实施,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依据教育部的指导意见,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部署,学院将对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制(修)订,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人才培养制(修)订原则
人才培养计划是学院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原则上继续沿用2019级人才培养计划。为保证人才培养计划的连贯性和后期相关复学学生的课程对应,不建议做大的调整修改。如确需进行微调,应履行手续报教学管理委员会审核。
二、各系部人才培养计划调研论证
各系部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对人才培养计划的调研论证。4月25日——4月28日为组织开展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调研论证时间,并注意保存有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调研论证资料,作为后期专业诊改的基础性资料。如有微调情况,请各系部4月28日12点前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说明》发送至邮箱774117077@qq.com。
三、教务处汇总修订初步意见
4月28日——4月30日,教务处汇总各系部各专业修订意见报教学管理委员会初步审核,对是否采纳修订意见予以沟通反馈。
四、下发人才培养计划模板
5月7日——5月15日,教务处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初审意见,调整制订学院人才培养计划模板,并下发各系部。各系部根据学院统一制发的人才培养计划模板,完成有关2020级人才培养计划的制(修)订工作。
五、教学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院党委
5月16日——5月20日,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召开大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学院党委通过,学院党委通过后生效执行。
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学院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生效执行后不允许随意修改变动。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计划的制(修)订工作,避免因制(修)订过程中存在的科学合理方面的瑕疵,导致人才培养质量出现问题。各系部要注意人才培养计划的制(修)订的各时间节点,杜绝因个别系部工作滞后影响全院的工作推进。
附件: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修)订说明
教务处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修)订说明
系部 | 专业名称 | ||
专业代码 | 专业负责人 | ||
修订说明及依据 | |||
系部主任 审核签字 盖章 |
年 月 日 |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修)订说明
系部 | 专业名称 | ||
课程名称 | 课程负责人 | ||
修订说明及依据 | |||
系部主任 审核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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