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学工作类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依据学院《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现组织对2021年4月至今未曾申报过的各项教学工作成果奖励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范围、要求见奖励办法。
请各部认真组织教师按制度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4日前交教务处422房间,电子稿发邮箱,联系人阮亮,联系电话87115238,邮箱475300160@qq.com 。
附件:
1.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2. 教学工作类成果奖励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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