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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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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远程教学效果,掌握学生线上学习情况以及教师线上教学开展情况,结合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 2020 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开学前线上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学院将于第12周(5月6日-5月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与督导组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1.规范教学文件:进一步检查教案、教学资料等准备情况,开展远程教学的各门课程应完成全部教学资料上传至教学平台,并按照授课进度执行教学。

2.落实听课制度:检查系部教师听课情况,各系部要严格落实学院远程教学检查制度,各系部以及督导组每周均要进行远程教学检查和网上听课,按照李书记要求,系部主任、党总支书记每周不少于6课时,其余人员由各系部自行安排。听课要有针对性,特别要听中青年教师、新上课、上新课教师的课,并做好点评和指导工作。听课记录由系部留存提交。

3.召开线上师生座谈会:各系部要开展线上师生座谈会,了解对线上教学运行、教学秩序情况,以及对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座谈会开展情况要进行总结交教务处汇总。

三、专项检查

1. 线上课堂教学效果专项检查。教务处及督导组将随机抽查听课,检查上课内容是否与课程标准相符,教学进度是否与授课计划相符,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否合适;检查是否严格要求在线签到、维护课堂秩序。

2. 实践教学检查。各系部做好实训室门窗、设备、线路安全隐患排查,需上报统一解决的问题在附件1中记录备案;加强疫情期间毕业实习、实训管理,克服困难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毕业成果成绩登统等相关工作。

四、检查要求

1.各系部在检查工作中要保留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组织自查,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2. 组织学生对线上教学工作进行评价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对信息反馈情况要进行认真整理和综合分析,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提交材料中有所体现。

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以各系为单位,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并将“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于5月11日前报教务处质监科。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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