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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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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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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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0〕33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安排,教务处已将各专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人才培养计划设置的专业限选课导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管理”模块,请组织本系部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选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起始时间:2020-6-3   10:00:00

截止时间:2020-6-8   10:00:00

二、需选课学生

    2018级、2019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选课步骤

1.学生以个人学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初始密码为学生个人身份证后六位。初次登录系统需要学生自己更改登录密码,并进行二次登录。

2.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录系统,进入“选课-课程预选”界面,在预选课程列表中,查找自己要预选的课程(按照课程代码查找课程),点击预选按钮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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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右侧的课程预选信息,可以看到本人所选的预选课程信息,确认无误后,退出系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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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本次选课必须由学生本人登录自己账号进行选课,不可代选。

2.系部组织学生选课之前,请先确认所选课程的课程代码并核对系统中各专业课程是否与该专业纸质人才培养计划开设课程的名称、总学时、周学时、学分全部一致。如有疑问,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3.系部在组织学生选课前,务必向学生说明本专业下学期专业限选课的限定选修学分,组织学生按限定学分选课,多选无效,少选影响学生毕业。

4.各系应对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严格审核本系学生选课情况。发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或报教务处协调处理:

(1)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不予开课,组织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选课总学分没有达到限定选修学分的(及时补选);

(3)选课总学分超过限定选修学分的(超过部分不予开课)。

5.教务处根据各系部反馈情况,对学生选课情况进行审核调整,确定下学期各专业开课任务。

6.请务必在选课起始时间内完成选课,选课截止后,系统关闭。

 

 

                                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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