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2020〕6号
关于2019-2020-2学期综合素质类课程
选课安排的通知
各系:
现将本学期综合素质类课程选课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选课任务。
一、开课对象
2017级法律系法律事务(律师方向)专业1班、3班,司法助理1班及2018、2019级尚未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综合素质任选课学分的学生。
二、开设课程(见下表)
课程名称 | 备注 |
红色经典影片与近现代中国发展(12103) | 超星教学平台
|
地球历史及其生命奥秘(12104) | |
《共产党宣言》导读(12105) | |
经济与社会(12106) | |
突发事件及自救互救(12101)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西安交通大学)(12107) | 智慧树教学平台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2108) | |
创业管理:创业者的十八般武艺(12109) | |
创业管理——易学实用的创业真知(12110) | |
无处不在——传染病(12111) | |
孔子与《论语》(12112) | |
诗经导读(12087) | |
花道——插花技艺养成(12064) | |
新时代新思想前沿热点(12113) | |
现代礼仪(12054) | 职教云平台 |
三、选课时间
2020年3月3日10时至3月7日12时。
四、选课方法注意事项
(一)选课方法(见附件:选课流程)
(二)注意事项
1.因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对于综合素质任选课的学分要求不一致,请各系辅导员及教学秘书详细对照计划要求的毕业学分通知学生选课。
2.因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调整,2018级及以后年级驾驶证已不计入综合素质任选课学分。请各系辅导员及教学秘书注意。
3.每个学生最多只能选择1门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重复选课所获学分不累计。
4.每门课程限定总选课人数,如本学期选不上,只能下学期再选。
5.请注意选课时间,如在选课时间内未完成选课,系统将不再开放,学生只可下个学期再进行选课。
6.综合素质任选课每学期重复开课,不安排课程补考。学生一旦选课成功,必须按课表安排认真完成学习并参加课程考核,否则成绩单中的“缺考”状态将影响评优甚至正常毕业。
7.课程名单中每门课程名称后的数字为课程的系统课程代码,学生可在选课时直接输入课程代码进行课程查找。
五、开课时间及学习方式
1.开课时间:网络课程开课时间均另行通知
2.学习方式:本学期开设的综合素质任选课课程均为网络课程,选课学生可随时随地登录相应课程平台在线学习。各课程平台登录方法于开课前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维康
联系电话:18032770560
教务处
2020年3月1日
Copyright © 2020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版权所有 冀ICP备05002807号-111
教务处长信箱jwczhang2023@163.com